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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集中采购办公设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3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为方便各单位高效便捷采购,我处将对2017年度行政办公设备实行集中采购制度,本通知涉及的行政办公设备品名如下: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扫描仪、碎纸机、照相机、摄像机、空调等;本通知涉及的采购经费属于行政办公类经费,科研经费参照执行。

我处将于每月(寒暑假除外)进行一次行政办公设备集中采购,请各单位于每月10号(休息日顺延至后续第一个工作日)前将申报单交至我处。

我处将于3月下旬开展本年度第一次集中采购行政办公设备工作,请有采购需求的单位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4:30前将申报单交至我处,逾期将顺延至下次集中采购。

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