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实现“一站式”服务,学校联合开发了具有我校特色的“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服务平台”现已满足上线使用的要求,现将“采购服务平台”启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9年5月13日;
二、服务范围:“先采后备”、“先备后采”新项目申报统一
线上受理;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执行《武汉纺织大学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与标准》;
2、请相关单位采购员积极做好“采购服务平台”使用的宣传与指导;
3、采招中心将积极主动解决“采购服务平台”使用过程可能出现的问题,也恳请大家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4、采购工作小组、采购员、评委工作职责与要求见附件。
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