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鄂采计[2017]-1160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武汉纺织大学消防灭火系统采购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 8 万元整
四、采 购 内 容:消防灭火系统。
五、公告起止时间: 2017年 7月6日- 7月14日。
六、报名材料集中审查时间、地点:
2017年7月14日 09:00————11:30
武汉纺织大学招标办公室 (阳光校区后勤大楼106室) 。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7-59367767 13437284122
联系地址:武汉纺织大学招标办公室(阳光校区后勤楼106室)
八、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上午 10:30
九、开标地点:武汉纺织大学招标办公室 (阳光校区后勤大楼108室) 。
十、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气体灭火系统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2) 公司经营范围中需包含消防系统的设计及安装内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企业。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十一、报名时提供的资料(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加盖鲜章复印件)
5、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6、提供业绩证明(加盖鲜章复印件)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谈判小组经过与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谈判,谈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
2、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由报价低到高的次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