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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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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公共区域窗帘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6-12-20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需要,武汉纺织大学对校内公共区域窗帘(不含实训大楼窗帘)新增、维修、替换等相关的货物、服务采购1-2家入围单位,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武汉纺织大学公共区域窗帘服务采购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主要为公共区域窗帘新增、维修、替换等相关的货物采购、服务工作。

供货及服务期限:2年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竞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竞标供应商,其竞标将被拒绝。

1.竞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竞标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符合本项目需求的窗帘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竞标供应商具有本项目售后服务的能力,在武汉市内有服务机构和人员。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12 月23日上午9∶00—11∶30,携带资料到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后勤楼104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资料

参加报名审查的申请人应提供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与本项目采购要求相关)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报名须持法人证明书)

5、相关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开标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后勤管理楼108室(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特1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764

   地址: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后勤楼1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