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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清查相关工作服务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4 作者: 浏览次数:

武汉纺织大学有关国有资产清查相关工作服务

中介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确认书鄂财采认【2016-07110号的要求,我处对国有资产清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有关国有资产清查相关工作服务

投标资质要求:

1、属于2016年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目录中介机构

2、具备资产清查和会计审计业务资质

3、竞标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基本情况

4、竞标中介机构需具有组织相关类别清产核资方面的经验,提供相关文字或材料

5、提供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并提交详细方案说明

6、提供分类明细预算和总报价

7、在规定时间内,投入我校资产清查和在建工程项目决算的工作的业务骨干每天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会计师1名及以上。

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逐一对学校每个部门的资产进行核查,清查内容包含:

1、基本情况清理。对纳入资产清查范围的学校编制、人员等基本情况进行清理。

2、账务清理。对学校银行账户、应收应付账款、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等账务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确保完整、准确和真实。

3、财产清查。对学校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健全完善实验室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类实物卡片管理,做到一物一卡,切实做好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资产收益等方面的清查工作。

4、资产核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分类鉴定,提出相关处理建议,出具符合上级要求的《2016年武汉纺织大学国有资产清查报告》一式6份,该报告必须在2016610日完成。

5、我校清查出的盘盈、损失的资产出具《经济鉴证证明》一式6份,该工作在630日前完成。

6、对我校已完工投入使用的近5个亿在建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将相关明细费用分摊到每个楼栋、楼栋附属物,并出具《武汉纺织大学在建工程竣工决算报告》一式6份,协助学校完成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该工作在630日前完成。

条件保障:

    1、学校提供单独的房间供中介机构使用,提供,网络、电话等便利。

2、学校清查办公室派专人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全力支持、配合中介机构顺利开展工作。

3、学校帮助协调在校期间的食堂用餐事宜。

报名截止时间:2016510日下午4:30

报名电话:027-59367774

资格审查时间:2016511日,上午8:00——下午4:30

资格审查时须一次性出示如下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或法人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资产清查和会计审计业务资质(复印件)、组织相关类别清查项目证明文件(加盖公章)、近三年无违法记录证明(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磋商时间:201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