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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处晒衣架及窗帘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5-10-22 作者: 浏览次数:

后勤管理处晒衣架及窗帘项目询价公告

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鄂财采认【2015】-18923号文、鄂财采认【2015】-16853号要求,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纺织大学的委托,对后勤管理处晒衣架及窗帘项目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YZB[2015]-15006

二、项目名称:后勤管理处晒衣架及窗帘项目

第一包:基建处公租房晒衣架及窗帘采购

第二包:后勤管理处采购院部窗帘采购

三、投资额:

第一包:145920元

第二包:150000元

采购内容:窗帘及晒衣架的制作、安装

四、询价文件的领取:2015年10月22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五、本项目为资格预审项目,经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资审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下午14:00-16:00。

资审文件递交地点:武汉纺织大学招标办公室 (阳光校区后勤管理与基建处102室) 。

 参加报名审查的申请人应提供合格的报名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提供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经营许可证

七、企业报名时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审验退回,复印件留存)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清晰、完整、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报名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这些资料的查实,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在报名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报名审查不合格,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14: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开标地点:武汉纺织大学(阳光校区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九、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银行帐号: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3日下午17:00时之前递交金额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银行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以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支票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汉口银行南湖花园支行

帐 号:2750 7100 0003 409

行 号:890138/313 521 000 931

十、发布公告媒介

《武汉纺织大学招标信息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757

代理机构: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6栋2401室

联 系 人:朱璎珞 联系电话:027-87226066

传真电话:027-8722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