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财采认[2016]-10914号计划函要求,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纺织大学的委托,对“后勤集团食堂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DSYZB[2016]-0027
二、采购项目名称:后勤集团食堂保洁服务项目
三、招标内容:
一标段:阳光一食堂(共2层,阳光一食堂一楼2424㎡、阳光一食堂二楼2424㎡)
二标段:阳光二食堂(共2层)和南湖食堂(学一、教工)阳光二食堂一楼1180㎡、阳光二食堂二楼1180㎡、南湖学生食堂720㎡、南湖教工食堂300㎡;阳光二食堂,南湖食堂(学一、教工)。
本项目预算金额:155 万元人民币。
一标段预算金额为:75万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为:8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即为无效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必须在武汉市有依法注册的专业物业公司或分支机构, 在武汉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以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载明的地址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保洁范围)并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4、本项目法人授权代表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
五、报名时间:
2016年7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6栋2401室)
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①、法人代表授权书
②、营业执照(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③、资质证书
④、《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⑤、分支机构证明文件(外地企业需提供)
⑥、类似业绩证明
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社保证明及劳动合同
以上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到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需持法人证明文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开标地点: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珞狮南路明泽丽湾6栋2401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此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及《武汉纺织大学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联 系 人:耿老师 电话:59367754
代理机构: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6栋2401室
联 系 人:朱 工 联系电话:027-87226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