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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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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工程设计单位入围招标公告(2)

发布时间:2016-01-04 作者: 浏览次数:
    我校为了更加有效地组织安排学校一般维修项目的施工与设计,现对工程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范围

1)一般维修施工单位适用范围:校区内的一般维修及防水工程。在满足招标条件情况下入围单位可参与校内公开招投标项目的投标。

2)一般维修设计单位适用范围:校区内的一般维修项目或其它需要作设计配合的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中小型建筑工程设计单位1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

4)投标人近两年内独立承接过的工程项目业绩(有学校项目经验的优先),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要有良好的业绩和声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近三年(201211月-201511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

    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审查,为能通过报名审查,参加报名审查的申请人应提供合格的报名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请派代表于20161月11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在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阳光校区后勤楼1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20132014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业绩证明及无重大违纪记录;

4)所有原件经审验退回,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

四、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清晰、完整、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报名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这些资料的查实,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在报名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报名审查不合格,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媒介

此公告在《武汉纺织大学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59367757

 

 

                        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2015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