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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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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校园监控系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04-29 作者: 浏览次数:

   依据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鄂财采认【2016】-05273号文的要求,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纺织大学的委托,对保卫处校园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YZB[2016]-014  

二、项目名称:保卫处校园监控系统       

三、投 资 额:187万元;  

工    期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  

采购内容:监控系统设备采购。                     

四、招标文件领取:2016年4月29日起至2016年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市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6栋2401室(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经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投标人报名时需要提供原件审查,为能通过报名审查,并在此之后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参加报名审查的申请人应提供合格的报名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应提供下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a)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b)投标人应是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c)必须具备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证书和湖北省公安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证书,外省企业必须具有湖北省公安部门颁发的E类备案证及所在省(市、区)安防壹级资质证;  

d)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e)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f)投标人必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g)所投的主要产品(高清摄像机、中心平台管理系统、存储设备)须取得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厂家应提供响应该设备全部技术参数的承诺函;  

h)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集成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储备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清晰、完整、详细,以便招标人做出正确的判断。报名审查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对这些资料的查实,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按要求在报名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将导致报名审查不合格,原件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标时间: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开标地点: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6栋2401室)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及银行帐号: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24日下午17:00时之前递交金额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银行支票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应以款项实际到账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电汇、转账、银行支票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汉口银行南湖花园支行  

        帐  号:2750 7100 0003 409  

        行  号:890138/313 521 000 931  

八、发布公告媒介  

此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与《武汉纺织大学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纺织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联 系 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754  

代理机构: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珞狮南路519号明泽丽湾6栋2401室  

联 系 人:朱璎珞          联系电话:027-87226066                                

传真电话:027-87226066